第四章

母女之情不外如此。

我已长大,她正想挽留盛年,一个高大不听话的半成年女儿很容易造成负累,她不是不聪明的。

将来有谁噜苏她,她都可以说:“为了她几乎打官司,但是她不要跟我。”

除了傅于琛,我不愿意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暂时转为永久性。

接着的一年,乏善足陈,除出我又长高三厘米,除出傅于琛又赚了许多钱。除出陈妈告老回乡,除出老房子要拆卸,除出傅于琛交了固定女朋友。

预期发生而没有发生的事包括:并没有许多男生追求我,他们都嫌我怪。我并没有考第一。卡斯蒂尼尼还活着,自母亲寄回来的照片中,他显得很精神。

母亲又胖了,老得很快,两腮的肉挂下来,夹着原来的尖下巴,看上去似有五十五岁,再过几年,若不小心,人家会以为她是卡斯蒂尼尼的原配。

她太放心,一定是因为过得不错,真是好,忍不住替她高兴,她也辛苦了好久。

这样的心平气和,全是同傅于琛学的,我俩不对任何人生气,除了对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来,互相吼个不停,但对别人,总是无关痛痒,可忍则

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暗于琛为此严重警告我,他说:“不准你同她接触。”

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间公寓里。

这是傅于琛的坏习惯,也是许多男人的坏习惯: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学毕业之后,定要离开这个家,尝试独立的生活,即使这样,也不表示是要离开傅于琛。

只是想凭自己双手赚得生活,证明跟傅于琛,不是为了一个安乐的窝。

年轻的时候总要证明这个证明那个,左证右证,永远的结论便是人家错自己对。人家上进,那是因为他爬得似条狗,人家略为逸乐,那是腐败堕落,终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岁时,最想证明傅的女朋友与我,是两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总是无辜的牺牲品,孩子没有力,像我,能做什么,可以到哪儿去呢,马上原谅自己。

暗生气的时候会说:“跟你母亲去,去去去。”

吵架时他说的话十分幼稚。

为了报复,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只全部扔掉,让他早上找鞋子时似做恶梦。

很小开始,已学会与男人闹意气,怎样三个礼拜都不与他说话,他走过我身边,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

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暗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月兑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

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这时傅于琛缓缓走出来,闲闲地说:“哦,你们已经认识了。”

陌生人笑说:“让我介绍自己,我叫邓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

忽然之间,我一言不发走回屋内,像是被得罪那样。

包衣下楼时,邓路加已经离去。

“怎么样?”傅于琛问我。

“你指那人怎么样?”

“是。”

“是你故意安排的?”

“是。”

“为什么?”

“你需要朋友。”

“自己会找。”

“不见你动手。”

“谁要你安排,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棋子?”

“承钰,不准用这种口气说话。”

“我不喜欢他。”

“你还未认识他。”

经过安排认识的男朋友,多么反浪漫!

太令我气馁,为什么没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队在门外侍候,傅于琛就不敢做这种杀风景的事。

向往偶遇,在极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见到我,我看见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么好,将来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来,“我母亲第二次婚礼记得吗?”

“当然,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为什么在场?”

“我是她的老同学。”

“如果你没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没空去,或是到了那里只与新娘握手就走,我们就见不到了。”

暗于琛接下去,“当日我的确另有约会。”

“女方爽约?”

“是。”

“谁那么大胆?”我觉得不可思议。

暗于琛眼神温柔,看着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没有人应该拒绝他。

他说下去,“当时遗产问题并未明朗,我不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谁会对我忠心耿耿?”

“我。”

“你只有七岁。”

我也笑。

“但必须承认那已是极大的鼓励,”傅于琛回忆,“足令我恢复信心。”

“那女生是谁?”

“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个酒店的经理。”

“她一定后悔终生。”我夸张地说,“直至永远,她都会对旁人说:大名鼎鼎的傅于琛,他曾经约会我,但我没有去,呜呜呜呜。”

暗于琛笑意便浓,他说:“真的,这简直是一定的。”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开一瓶酒,用乳酪送,谈至深夜。

“可曾对我母亲有意思?”

他摇摇头,“学生时期,她是个可爱的女生,可惜我们不接近,也许我较为孤僻,且又不是高材生或体育健将,谁会对我另眼相看。”

“接到帖子,只想:第二次结婚了,倩志永远要出风头,什么都要抢闸做。到那日,闷闷不乐,无处可去,只得到婚礼去呆着。”

我默默地听。

“那真是一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隔一会他说,“承钰,你是我的小火焰。”

我笑。

永远不会告诉他,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寄来的明信片上有美丽的邮票,就那么简单。

“晚了,睡吧。”

“我不要再见到那个邓路加。”

暗于琛摇摇头。

我仍保留那张甫士卡。

我有一只年龄比我也许还大的洋铁饼干盒子,那张明信片在它里面保存着。

因为生活太无常,故此努力保留琐碎的东西,抓住它们,也似抓住了根。

将来老了,将会是那种买十个号码收租的老太婆。

邓路加时常来。

有时一个人坐在偏厅看书,老厚的一本英语小说,一下子看完。

没有人睬他,傅于琛少回来,我则做功课,只有佣人隔一会替他换杯热茶。

肯定邓路加视这为工作的一部分,一边坐一边收薪水,何乐而不为,多没出息。

他并没有缠上来,可见对我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兴趣,这太过令人懊恼,过了几个星期,反而与他攀谈。

听见我同他说话,邓合上他的《鼠阱》。

“好看吗?”

“精彩绝伦。”

“能借给我吗?”

“请便,我再去买。”

“每次你只来这里读小说?”

他微笑。

“你不觉得浪费时间?”

可恶,他仍不回答。

“告诉我,傅于琛的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邓路加诧异我直呼父名,扬起一条眉。

饼一会儿他说:“不知你指哪一位?”

非在他嘴里得到消息不可,一定要把他的嘴唇撬开来。

叹口气:“你总明白孩子对后母的恐惧。”

邓路加略略动容。

“倘若她不容我,怎么办呢””脸上的忧虑倒不是假装的。

“不会的,马小姐人品很好。”

姓马。

暗于琛连这个都不告诉我。

“她为人开通吗,是不是你们的同事?”我说。

“别太担心,傅先生自然有所安排。”邓先生说。

我深深叹息一声,两只手托住头,像是不胜负荷。

“你还是小孩子……我带你去看部电影如何?”

真被他逗乐了。

原来邓以为他担任着一个保姆的角色。

“你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呢?”

他老老实实地说:“带你出去玩,令你开心,开头还以为你至少已中学毕业,谁知还小白袜,棒棒糖,你有多大,十五?”

“是,我还是小孩子,唉,多么希望可以长大成人。你呢,你什么年纪?”

“二十三了。”

跋紧作一个艳羡状,“真了不起,你可以同二十多岁的小姐来往。”

“我喜欢比较成熟的女性。”

“我也喜欢比较成熟的男性。”

他腼腆地笑,以为我指的是他。

太妙了,简直是最佳娱乐。

“那么你心目中的人,该比马小姐大?”

“不不,约比她小一点,不过似她那般气质差不多。”

“她时常到写字楼来吧?”

“一星期总有一两次来找傅先生吃中饭。”

“照你所说,你选择的女性,都是正派的,像马——她叫什么名字?”

“马佩霞小姐。”

“谢谢你。”我站起来。

“你到什么地方去?”

“做功课。”

“不看电影?”

“不了,”我温和地说,“你说过,你只喜欢成熟的女性,我只得十五岁。”

“可是,”他怔怔的,“与你说话蛮有意思。”

“你再坐一会儿,不客气。”我说。

自邓路加身上,已得到很多。

马佩霞。

这名字不错,不知道她长相如何,人同名字是否有些相似。

佩霞。把云霞带在身边,霞是粉红色的云。

第二个星期,趁有空,我就到傅氏办公大楼去。

预先也没有通知,由邓路加到接待处把我领进去。

他兴奋莫名,“你来看我?”

我摇摇头。

“哦,”他冷静下来,“你来见傅先生。”

“是。”

“他在见客。”

“我等一下好了。”

邓请我到会客室。

我还穿着校服,拎着书包,这是我第一次踏入傅于琛事业的天地,大人的世界。

老实说,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总而言之,马佩霞到过这里,我也有权来。

坐下后,不禁悠然向往,在办公地方,连邓路加都变了样子,不再是听傅于琛摆布的一个呆瓜。

在岗位上,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指挥如意。

每个人都静静做着他们应做的事,只见脚步匆匆滑过,他们低声说话中交换的术语都是我听不懂的,似一种密码。

女职员打扮得高贵艳丽,全部套装高跟鞋,化着浓妆,发式合时。

我很心折,傅于琛就是这里的统帅,他控制全间办公大楼,他是脑,他是神经中枢。

女性对异性的虚荣崇拜悠然而生,感觉上我是他心爱的人之一,沾了不知多少光。

心中不平之气渐渐消失。

邓路加说:“这个会,要开到六点钟。”

手表说四点半。

本来等下去也无所谓,但忽然觉得自己渺小,这不是闹意气使小性子的地方。

“我先走了。”我说。

“有重要的事吗?”邓路加有点不安。

我摇摇头。

忽然想起来问:“马小姐时常等他开完会?”

邓笑,“才不会,只有傅先生有空时,马小姐才出现。”

我略为失望,想法竟同我一样哩,也这般为他着想,你瞧,能干的男人往往得到质素高的女伴,因为他们有选择的机会。

“我送你回去。”邓说。

“不用。”

“我去取外套,等我一分钟。”

我没有等他,独个儿出办公大楼,到楼下马路,仰头看这座高三十层的大厦,大厦灰色的现代建筑衬着亚热带碧蓝的天空,美得不能置信。大门上有银灰色金属字样:傅厦。

我叹口气,叫部车子回家。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留意傅于琛的事业,细读报章财经版上有关傅氏的消息。

我不想做他家中一名无知的妇孺。

那日他回来吃晚饭。

问我:“路加说你下午到办公室来过。”

“是。”

“想参观我工作地方?”

“是。”

“改天约个时间,我叫路加带你逛,我们有三百多个员工,近百部电脑,写字楼占地面积有三万平方米。”

“你现在很有钱吧。”

他一呆,笑出来。

我看着他。

暗于琛温和地说:“有钱?有足够的钱,早就不做了。”

“但你早期太浪荡,你自己说的,所以下半生要拼命工作,弥补过去少年的不羁。”

“你倒是很了解我。”他有点意外。

“你一定富有。”

“富足是一种心理状况,最富有的是满足的人,富有与金钱并无大的联系,承钰,这一点你要记得,三百亿与三千亿有什么分别。”

“但贫穷太可怕,”我说,“我差些被赶至马路睡觉,记得吗?”

“那是多年之前的事了,我要你忘记它,永永远远把这件事自你脑袋驱走,好不好?”

我苦笑,“恐怕一辈子都记得呢,从没觉得那么凉那么怕,从此之后,再也不怕蟑螂蚂蚁毛虫这些东西,只怕被赶出屋子。”

他不以为然,“只要有我在,你不必忧虑。”

“但是……你会结婚。”

他很狡猾,“你也会结婚。”

“你真认为我会结婚?”

“当然,女大当嫁。”

“嫁给谁?”

“大好青年。”

“像邓路加?”

“路加有什么不好?人家是世家子弟,邓氏五代住在本市,祖宗做过清朝的官,曾祖是总督的幕僚,并非一般暴发户可比。”

“我不关心。”

暗于琛一直说下去:“邓家托我带路加出身,他才到我处来做一份差使,你别看轻他,将来他的王国大于傅氏。”

我忽然想起,“你呢,你为什么一直流放在外?”

“我的故事截然不同。”

“你从来没说过。”

“你一直没问。”

“傅家有些什么人?”

“我还有三个姐妹”

“她们在什么地方?”

“都住在本市。”

“你从来不见她们。”

“我们不是一母所生。”

“我明白了,你是私生子,你父同你母没有正式结婚,他们姘居生下你。”

“承钰,你的坦率时常使我难堪。”

“是不是?”

“是。”

“他们对你不好?”

“家父很怕大太太。”

不用再说了,他一定吃尽苦头。

“你母亲呢?”我说。

“她去世早。”傅于琛说。

“你是孤儿?”

“一直是。”

“我也是,”我拍胸口,“我也一直是孤儿。”

“你说得不错,承钰,我们俩都是孤儿。”

我与他沉默下来。

饼一会儿我问:“后来呢。”

“在我三十二岁那年,家父去世。”

“那是我认识你的那年。”

“是。”

“发生了什么?”

“他把遗产交我手中。”

“你不是说他怕大太太?”

“他死了,死人不再怕任何人。”

“那个老虔婆还活着吗?”

“活着。”

“啊呀,她岂非气得要死?”

“自然,与我打官司呢。”

“她输了。”

“我持有出世纸。”他微笑。

“所以你们父子终于战胜。”

“可以那样说。”

“你们付出三十三年时间作为代价?”

“也可以那样说。”

“快乐吗?”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我必须做的,与快乐有么关系?”他叹口气,“事实上世上一切同快乐有么关系?”

“你与我在一起,也不快乐?”

“承钰,你是我生活中唯一的安慰。”

“是吗,唯一的?马小姐呢?”

他怔住。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谁告诉你她姓马?”

我不出声。

“你不要碰她,知道吗?”

我大大地觉得委屈,“你保护她,而不是我?”

暗于琛冷笑,“我太清楚你的杀伤力。”

“我——”

他已站起来离开,不给我机会分辩。

我怒极,伸出脚大力踢翻茶几,茶几上盛花的水晶瓶子哗啦一声倒下,打在地上,碎成亮晶晶一千片一万片。

暗于琛没有回头看我。

他有他的忍耐限度,我过了界限,自讨没趣,乏味。

我们时常三两天不说话,僵着,直到他若无其事地与我攀谈起来。

这次我一定会认真地得罪他。

他愈保护马小姐,我愈不甘心。

第二日就约邓路加出来。

随便地问起他的家世,在一杯冰淇淋时间内,他说了许多许多许多。

三个姐姐,他是独子,全是同胞而生,自小疼得他什么似的,他最早学会的话是“弟弟真好玩”,因为人人抱他在手,眯眯地笑,说的全是这句话,祖父母、父母、叔叔、姐姐、店里的伙计,都争着宠他。

这时不得不承认邓路加本性纯良,他并没有被宠坏,待人接物非常稳重,一点没有轻佻的样子。

姐姐送的跑车,不敢开出来,怕父亲说他招摇,可见家教是好的。

暗于琛想把我嫁入邓家。

但是,循规蹈矩的男孩子只能娶规行矩步的女孩,周承钰是裁坏了的衣服,再也不能翻身。

“愿意见家父家母吗?”路加问我。

我摇摇头。

什么都没有做,已经心虚,伯父母像是照妖镜,邪不胜正,无事不登三宝殿,见来作甚。

我有种感觉,这一关不好过,傅于琛有些一厢情愿,他偏心于我,对我另眼相看,所以认为邓家的长辈也会如此,多么天真。

与伯父母见了面,如果他们问“傅小姐,怎么令尊不与你一起”,我怎么回答?说“我不姓傅我姓周”?

一下子就拆穿了西洋镜。

“在想什么?”路加问。

“没什么。”

“总觉得你有时会像元神出窍似的,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

我微笑,“一飞出去同梦魔皇大战三千回合。”

路加大笑起来,他说:“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更有趣的女孩子。”

但在这表皮下,周承钰是一个极度欠缺安全及悲哀的人。

路加握住我的手,“我要等你长大。”

“我才不要长大,永远做十五岁多好。”

“你不像十五岁。”

痛苦塑造性格,路加也不像二十三岁,很多时他比我幼稚。

陪他说了那么久闲话,渐渐进入正题。

笔意不在乎地说:“他们好似已论到婚嫁。”

路加一怔,随即想起来,“你指傅先生同马小姐。”

“嗳。”

“没有这么快。”

“你怎么知道?”

“公司里同事都这么说,马小姐家里不大赞成。”

这倒是一宗意外。

居然会有人嫌傅于琛,我想都没想过。

“但他们几乎已经同居。”

“嘘——”路加将一只指头放唇上。

在那个时候,同居还是很难听的一个名词,太丑恶与不名誉,社会上只有少数人才会有胆量付之实践。

路加面孔都红了。

“马小姐算是好出身?”

“她们家是生意人,据说母亲极为反对。”

“小姐年纪也不轻了吧。”

“好像有二十七八了。”

“怎么没人要?”

路加看着我微笑,“你对马小姐的兴趣真大。”

“她有机会姓傅,你能怪我太关心?”

“傅先生结过一次婚,又有——”

我给他接上去,“又有一个私生女,所以马家对这头婚事并不是太兴奋,不过越拖越是糟糕。”

路加只是微笑,不肯再说下去。

我问路加,“女人到了三十岁尚未结婚是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

我们两人都不认得三十岁未婚的女性。

“一定很仿徨。”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到三十岁。

从来没想到,每个人总会到三十岁,除非在二十九岁那年死了。

三十岁对年轻人来说,是人类年龄的极限,一过这界线,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

说得紧张,不禁与路加投机起来。

一时不觉,与他做了朋友。

他很有德行,虽然非常想讨我欢喜,但想在他嘴里讨得独家新闻,并不容易。我猜想他也知道得不多。

最后,他给了我很好的忠告:“我看你对这件事是非常担心,为什么不请傅先生把马小姐正式介绍给你认识呢,有什么活当面说清楚,岂非好过放在心中揣测?”

世上哪有这么简单的事,倘若有,也不会叫周承钰遇上。

“我愿意亲自见她,你肯否为我扯线?”

“这不大好吧,我是外人呢。”路加犹疑。

“他不肯给我们两个人见面。”

“傅先生这样做,也许有他的意思,我不方便干涉他的家事。”

我叹口气,看着他。

路加略为不安。

“这样吧,马小姐到傅氏大楼的时候,你通知我一声,也就完了。”

他还在沉吟。

我伸出双臂,生气地把路加推出去,“走走走,举手之劳都不肯,这样的朋友要来作甚,还天天跑来坐着穷耗时间,叫我不能做功课。”

他急了,“好好好。”

我放开双手,吁出一口气。

路加所能为我做的,也不过是这么多,以后一切,还是得靠自己。

路加总共替我报过两次讯。

一次人在学校里,他没把我联络上。

第二次是周未,接到路加的电话,立即赶去,到了傅厦,他在会客室等我,有点生气。

他说以后都不会再帮我做这种事了。

可以猜想的是他一生光明磊落,家教黑白分明,他从没见过阴暗的一面,即使是打一个电话报一声行踪这么简单的事,已令得他有犯罪感。

他这副纯洁的头脑叫人妒忌。

我急急向他道谢,在走廊中,看到马佩霞。

这是种直觉,写字楼中那么多人,但一眼就知道她是她。

当时名牌还没有把本市堆垮,只觉她把一套套装穿得得体好看,而不是什么牌子,十分显真功夫。

她高大白皙,挽着一只嘉莉斯姬丽式手袋,脚上一双斯文的密头高跟鞋,打扮自有她的气度,并不跟足时下疯狂流行装束。

奇怪的是,她也朝我看来,仿佛认识我的模样。

我趋向前去,“马小姐?”因为在赵令仪身上成功过一次,这次特别有信心。

“你一定是承钰。”她微笑。

意外。

“于琛常常说起你。”

啊。说起我?

“难得你也在这里,来看路加是不是?”她笑着,“要不要把他叫出来请我们吃饭?”

第一个回合就不知如何招架,她连路加都知道。

“我想咱们俩先去喝一杯咖啡。”

马佩霞问:“就我与你,路加也不让去?我知道一个地方,来来来。”

马佩霞同赵令仪是完全不同的女性。

我没有好好的准备,轻敌。

此刻反成为被动,让她拉到闹市一间茶店去坐了一会儿。

我边动脑筋边说:“这里太吵了,不如到舍下稍坐。”

她进一步很大方地接受邀请,“好哇,我还没去过呢。”

有一丝后悔,仿佛造就机会,让她登堂入室似的。

到了这个时候,也来不及了,只得一步一步来。

房子已不是赵令仪见过的房子,我与傅于琛的房间不在一层楼上,没有什么可供参观的。

我尽量装得闲闲的,有一句没一句地介绍着,每说一句,马佩霞都说“于琛他也这么讲”,对我的话并不觉新鲜。

我如报导隔夜新闻似的,越说越乏味。

渐渐觉得这是傅于琛的诡计,他早为马佩霞打了防疫针,使她习惯了我这个人,傅于琛好不阴险。

我推开傅于琛的房门,一边说:“他的睡房很大……”

马小姐喜呼,“于琛,你在这里。”

我完全被作弄了。

暗于琛坐在安乐椅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你怎么回来了?”马小姐过去问他。

“我知道承钰会带你来参观。”

“那为什么不同我们一起去吃茶。”

“你们女孩子单独谈谈岂非更好。”

马小姐说:“承钰领我到处看,这里比我想象中大得多,你们两父女很会享受。”

“你看承钰多欢喜你,你们以后可以常常约会。”

他戏弄我。

暗于琛戏弄我。

他完全有备而战。

我默默坐一旁,这次输了,以后再也别想赢。

当夜马小姐在我们处吃饭。

菜式很丰富,不知是几时备下的,大约路加做了间谍,两边都泄露了消息,好让傅于琛大获全胜。

饭后他们坐在泳池边聊天,我自顾自懊恼,失败,再失败没有了。

“承钰——”他叫我。

我假装没听见,走到楼上卧室去。

自窗口看下来,他俩好不亲密。

到了十一点多他才送她回去。

都由我亲手造成,还有什么话好说。

到一点多他才回来。

我并没有睡,他也知道我并没有睡。

他问我:“觉得马小姐怎么样?”

“不错。”

“谢谢。”

“你对她怎么说,她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义女。”

“有没有问为什么收养义女?”

“人到了一个年纪,就不再问问题了。”傅于琛微笑。

“这是你选择成熟女性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她们知道得到的才是最好的,比较懂得珍惜手上的东西。”

“你作弄我。”

“承钰,我不过不让你作弄而已。”

我与邓路加的关系,也这样中断。

罢把他当朋友,他就出卖我。这里边有个教训,要好好学习。

事后他还像只傻鸡似的跟在我身后问:“承钰,承钰,你为何不睬我。”

他还要问我。

人是很难有自知之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