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知道,因为我开始对他说真话,我开始伤心,开始在乎。

有人敲房门,是菲腊推门进来,他其实一直在门外窃听,如今进来做和事佬。

不知如何,我忽然觉得菲腊的金发油腻,蓝眼睛再努力也象毛玻璃般毫无神采,但是还那么毫无目的的打扮着,没落贵族的凄凉袭胸而来,他与梵妮莎只适合在夜间出现,白天在阳光的透视下,只觉千疮百孔,完全不象真实世界里的人,只象落魄戏班子里的男女主角。

想到占姆士离家出走,不久也会变成这样,临老靠一本回忆录渡日,我不禁悲从中来,顿时退后两步。菲腊却还陪着笑问:“别吵别吵,春宵苦短,你们还吵架?将来是要后悔的。”

占姆士撕破了脸,他不理菲腊,一迳问我:“你以为我能走到哪里去,凭一张历史系的学士文凭能去到哪里?”

我说:“可以象我的未婚夫一样,在中学教书,自给自足,可惜你没有这个勇气。”

菲腊见我这样侮辱他,苍白了面孔,掩住嘴说:“呵,宝琳,小心。”

“我不必小心。”我转头对菲腊说:“因为我对他五所求,我不求他的金钱名望,亦不求他的时间。”

占姆士紧握着右手的拳头,看牢我。

“我要走了。”我说:“我想回家。”

似的,即使对牢奥哈拉,与他再来一场职位争夺战,也强过在这里流落,名不正言不顺。

“我要回家结婚。”我说。

“我不准你走。”占姆士说。

我冷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菲腊喃喃道:“天呵天。”

我说:“我要回去了。”

“我可以没收你的护照。”

“占姆士,别幼稚好不好?”我直视他,“理智一点。”

“我不会让你走。”他握紧着拳头。

“如果在我鼻子上揍一拳会令你好过一点,请那么做,”我说:“但我走是走定了。”

菲腊说:“不来,发脾气管发脾气,他倒是是皇太子。”

菲腊这个人完全是说不通的,我径自回房收拾行李。

菲腊跟进来,“你是要威胁他,是不是?你是要逼他离开家庭,是不是?”他在一边苦口婆心的劝我,“他离了家,什么也没有,你也跟着失去一切,你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明白?看我这个‘榜样’,我现在只余一个名衔与一个空壳子。”

我深深叹一口气,“菲腊,我多谢你的好意,我们两个人的事,由我们自己解决,好不好?你不用插手。”

“哟,”他说:“狗咬吕洞宾了。”

“如果我再在这里混下去,我真的会变成一条叭儿狗。”

菲腊被我抢白,退在一边,说不出话来,脸上阴沉得很。

占姆士进来,他对菲腊说:“宝琳不是想威胁我。”

我心里不知哪里牵动,有一丝绞痛,到底是他尚明白我。

菲腊赌气地走了。他重重关上公寓大门,这会子真的放弃了。

我扶着占姆士的双肩,跟他说:“占姆士,我不想你离开父母,我亦不想与你混下去,我太明白情妇的生涯,再过一阵子,或许你会把握嫁掉来掩人耳目,但始终我们会藕断丝连……太丑恶了……占姆士,我们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开始,记得吗?史篾夫先生?”我微笑,“现在让我默默的走,或许可以留同样美丽的回忆。”

占姆士双眼发红,“我看电影,无论戏多坏,都要等到终场。”

“咱们中国人讲究抽身要早,”我说:“占姆士,到曲终人散,脂残粉污,一塌糊涂的时候才放手,又有什么好处?”

“你如此就走了,我一辈子也不甘心。”

我苦笑,“要令一个男人一辈子不甘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而且不甘心的应当是我。

“如果你决定留下来,我会安排你的前程。”

我问:“安排我与梵妮莎同住?我知道留下来也不是太大的难题,贵国皇太子哪个没有情妇?只要那女人乖乖地不出声,一切真不是稀奇事,但我真的情愿回家。”

“家有什么在等你?”占姆士问。我拒绝作答。

“你说你会陪我,直到我结婚那一日。”占姆士说。

我一边摺衣服一边说:“我真后悔说了那么痴心的话。”

占姆士坐下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合上箱子,“至少让我搬到酒店去住。”

“怎么回事?你不喜欢梵妮莎?”他问。

“坦白的说,我尚未沦落到她那个地步。”

“你有偏见,宝琳,你象我母亲,一听到女伶两个字头就痛。”

“伊现在听到‘中国女’三个字,尊头恐怕更成顽疾。”我陪笑,“自然这一切千错万错,也不会是占姆士太子的错。”

“宝琳,任你嘻笑怒骂——”

这时候梵妮莎一阵风似的吹进来,一边嚷:“怎么了,怎么了?中国女圭女圭跟太子吵架?大家先坐下来吃杯茶,有事慢慢说——来人哪,准备蜜糖与薄荷茶——有什么大不了得事儿呢,人生弹指间即逝,至紧要是及时行乐,宝琳,占姆士,快快亲吻原谅对方,记住,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玛丽皇后,而是无情的时间。”

她那似是而非的这里令我无措,又不便发作,梵妮莎有梵妮莎的一套。

“啊唷,”她摔一摔金发,眯着眼睛说下去,“你们这一吵,岂非乐坏了比亚翠斯女勋爵?我与她虽没世仇,奈何我好打不平,她算老几,不外是懂得投胎哩,一出世就算定是太子妃的命,我不信这个邪,是不是,占姆士?”她向占姆士抛一个眼风。

我看在眼内,梵妮莎那女戏子的浑身解数完全使将出来了。这么美丽的女人,这么伧俗的举止谈吐,我深深惋惜。

占姆士没有回答,可知梵妮莎已说到他心坎里去,梵妮莎深谙攻心之术。

但我淡淡的说:“懂得投胎,才是至大的学问呢。”

梵妮莎诧异了,她心中一定在想:这黄皮肤女人,好不难缠。

下人在这个时候送了茶来,银制的茶具盛在银盘上,银盘搁在银车上,累累赘赘地推出来,煞有介事,不过是吃口茶而已,也这般装模作样,真令人恨恶,茶壶柄太烫手,茶不够浓,牛女乃不够新鲜……一切都是有姿势,无实际,象足了占姆士这个人,但不知为什么,我为同样的原因而爱怜他。

我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为我吃了苦,我叹口气。

梵妮莎上阵来把我们敷衍得密不通风。

不过我情愿自己是在家里,我怀念父母亲留给我那间窗明几净的小鲍寓。

在这里,连台灯都是镀金柄上的一朵玫瑰花,光线幽暗,不知是为了遮丑还是遮皱纹,我无言。

又一次的被占姆士留住,我并不是坚强的女性,也没有再坚持搬住酒店。

我一行四人前往法属维特的碧绿海岸游玩。

白衣白裤的占姆士站在海风中确有一种贵族的幽怨及骄傲。

我们拾了一只网线袋的贝壳,又丢回水中。

梵妮莎把一只骨螺贴进耳朵,格格地笑,说道:“我没听到海浪声,但我听到沉重呼吸及不能复述的猥琐语。”

占姆士与我坐在沙上,他说:“梵妮莎对我们来说,真是一项刺激,菲腊就是如此被吸引的。”

“我呢?”我轻问。

“你不一样,你是我的爱。”他吻我的手。

“难道不是因为我粗鲁不文,给你新鲜的感觉?”

“谁敢说你象梵妮莎?”他说。

我看住海的尽头,浪花连着天,我想家,我真的无穷无尽地想着家。我想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坐在惯坐的咖啡室,把大姐找出来,问她什么洋行在聘什么人。

我脸上必然已露出寂寞的深色,我不过是一株小草,一点点泥土露水,就能生长得健康活泼。人鱼公主不知有否后悔,但嫦娥是必然厌倦了月宫中的生活。

占姆士说:“我想念那个敢做敢为、无忧无虑的马宝琳小姐。”

“我可是凋谢了?”

他没有回答。

晚间我们去跳舞,在夜总会遇见无数著名人士:明星、过气政客、过期交际花……我以看马戏团的眼光览阅他们的脸,他们对我也同样的好奇。

一位浓妆的东方女子穿得美央美轮,栽无穷的纱边及缎带点缀下,走过来向菲腊与梵妮莎打招呼。她很老了,穿的衣服比她的年龄差了十五年,脖子上数百卡钻闪闪生光,然而感觉上如假珠宝一般,她凑近来观察我,忽然之间我想到她双眼必然一迳老花,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见我笑,也只好笑,那张整过容的脸的五官在一笑之下原形毕露,被拉扯得近乎畸形,我连悲哀的心情都没有了,在闻名不如见面的压力下,我一点也不觉得这个矮且瘦的老东方女人有什么美态,一点也不觉得。

她亲昵地用法文问我:“据说你是中国人?”

我用法文说:“我不会说法文。”

“可是亲爱的,你必需要学习。”她兴致勃勃的教导我。

“等我住定了,我会尽快学。”我礼貌地答。

“你住哪儿?”她在探听秘密。

“还有哪儿?”我和蔼的答:“当然是仙德瑞拉的堡垒里。”

她似乎很欣赏我这类幽默感,对我更加表示兴趣,“如今好了,我有伴了,”故作天真地拍着掌,“大家东方人有个照顾。”

我浑身起着鸡皮疙瘩,我保证她有五十岁,这就是超龄情妇们的下场?

她悄悄与我说知心话:“如今我们的地位也提高了。”满足的笑一笑。

“啊。”我点点头,然而我阅报知道,她那个西班牙老伯爵并不肯娶她。

“你身上这件衣服是最近在狄奥屋购买的吧。”她打量着我。

我不想作答,拉了菲腊跳舞。摄影记者开始对牢我们“卡察卡察”的拍照。我跟菲腊说:“占姆士会尴尬的,我们走吧。”

“亲爱的,你对他产生了真感情,你好替他着想呢。”

对于他们称呼每个人为“亲爱的”,我亦接受不了。

一晃眼间,丝绒沙发上已不见了占姆士,我急急撇下菲腊去找他。

人头涌涌,好不容易寻到他的影踪,已急出一身汗,他躲在夜总会门口的喷水池旁吸烟。

我轻笑道:“别忘了你是不吸烟的。”

他转头,见是我,松口气,“我见你玩得很高兴,便出来走走,里面太热闹了。”

真的,推门关门间,都有音乐传出来,清晰可闻。

我说:“占姆士,让我们在花园起舞,这里没有人拍照片。”

“好。”他笑了。

我们轻搂在一起跳了一支华尔兹,我哼着那首歌曲,在这一刻,我仍是快乐的,世事孰真孰假,根本难以分辨,何必过分认真。

音乐近尾声时淅淅下起雨来,我们躲在棕榈树下,一下子就成了落汤鸡。

我咯咯的笑。

身上的晚装料子极薄,淋了雨,贴在身上,象一层薄膜。

占姆士说:“你身子淡薄,你会得病的。”

我笑:“无端端地咒我病。”

“要不要回去?”

“散散步再说。”

雨点相当大,但零零落落,象极了香港的分龙雨。那时上班,常常这样子一阵雨就毁了人的化妆发型衣服,好不懊恼。

现在环境不一样,我大可以爱上这个雨,何止是雨,还能爱花爱红呢,我叹口气。

“以前你是不叹气的。”占姆士说。

我拉拉他湿漉漉的领花,“因为以前叹息也无人听见。”

他笑笑。这么好脾气的男人,又这么体贴,我暗暗想,若果他只是银行大班,我嫁他也是值得的。

他有一种史提芬所没有的温婉。老史这个人,象铁板神算,一是一,二是二,吃不消他。

我拉着占姆士的手散步会旅舍,雨早停了,凉风飕飕,衣服半干。

占姆士说:“多少人回头来看你,宝琳,你是个女神。”

我笑:“即使是个女神,也因为你提升我的缘故,那时朝九晚五地苦坐写字楼,谁也不会多向我看一眼,一千个马宝琳,有啥子稀奇。”那时格于环境,我掷地有金石之声。

现在罢工在野,整个人流利活泼起来,又有一般黑市女人的幽怨,自然活泼新鲜玲珑,加上衣着首饰,不是美女也得化为美女。

我太明白了,经过这一役,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马宝琳。

回到旅馆,我俩换了衣服,叫了食物,坐在宽大的露台上看风景。

我说:“月亮已出来了。”

“别开玩笑,哪有月亮。”他笑。

“看。”我指指天上散了的乌云。

他抬起头看那一轮明月。脸上一丝孩儿气立刻激起我的爱恋,我拥抱着他。

饼了良久,我们喝完了整瓶香槟,天也朦朦亮了。

他喃喃说:“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如今。”

我感喟,呀,然而他一生还长着呢,我相信他的话,但将来永远是未知数,等着他的快乐多得很:加冕,孩子们出生,权势的扩展……到时他会忘了我,即使没有忘记,我也似旧照相薄中一张发黄的照片,不知在何年何月何日何处拍摄,丢在抽屉角落中,永远不再面世见光,与灰尘蛛丝网作伴。

但今天他说这是他一生之中最快乐的一天,我就已经满足。

我整个人轻快起来,倒在床上。

“好好睡一觉。”占姆士说。

“你呢?”我问。

“我当然做正人君子,到隔壁去伴菲腊下棋。”他答。

我们两人相视而笑。

我睡得这样酣,整张脸埋在鹅毛枕头中。

直到身畔有人轻轻敲桌面,我才申吟一声。

敲声一停,我又继续睡,连头都没力气转,日夜不分。

“宝琳——”

我努力睁开眼,“占姆士?”申吟。

“宝琳,你醒一醒。”

“啥事?”我问:“什么时候了?”

“宝琳,我父亲在这里。”

“哪里?你又要回家了?呵,真是春宵苦短。”我打个呵欠。

“宝琳,他在此地,这里,房间中。”占姆士仍然好耐心。

我体内的瞌睡虫立刻一扫而空,眼睛睁大,一骨碌坐起在床上。

房内窗帘密拢,光线很暗,远处在茶几旁,安乐椅上,坐着一个男人,而占姆士则在我身边。

我嘘声低问:“为什么不在客厅招呼他?”

占姆士说:“他喜欢在这里接见你。”他在微笑。

我抓过晨褛披在身上,用脚在床畔搜索拖鞋,因占姆士的笑脸,我精神也缓缓镇定。

那位先生问:“要不要开灯?”声音低沉而权威。

我说:“啊不用。”我的脚已碰到拖鞋,一踏进去,立刻有种安全感。

他背光坐着,我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见到轮廓。

占姆士陪我坐在一张S型的情侣椅子里。

那位先生隔了一会儿说:“确是较比比亚翠斯漂亮。”他停一停,“比亚翠斯这个孩子,吃亏在块头太大,又没有内容,一目了然。”

我不知怎么回答,眼光转到占姆士身上,占姆士叹息一声。

卧室内一片寂默。

又过了很久,他问我:“马小姐,你可爱我的儿子?”

我想了很久,当着占姆士的脸,我说:“不。”

占姆士“霍”地站起来,他焦急且生气,“宝琳——”

他父亲笑,“占姆士我儿,我认为她是爱你的,因为她尚肯为你撒谎骗你。”

这句话占姆士可听不明白,但钻进我耳朵里却全不是滋味,我顿时哽咽起来。

“马小姐,这次我特来看你。”他说。

“我知道,”我轻说:“都想瞧瞧这个狐媚子,干脆将我装进笼子里,一块钱看一看。”

占姆士摇摇头,而他父亲却呵呵笑。

他比他妻和蔼得多,但即使是他妻,也是个合情合理的人,我不应怨她。

“马小姐,你总该明白,你与占姆士之间,是没有前途的。”他说。

“我懂得,与有妇之夫来往,一律缺乏前途。”

他咳嗽一声:“我是说,他身为皇太子……”

我说:“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较为富有,但一切都与一般人一样,蓝色的血液并无使他成为先知,真是悲剧。”

占姆士的父亲怔一怔,随即说:“马小姐,家主婆说得不错,你也并不是大胆,但你的过人之处是将所有的人一视同仁。”

我苦笑。

占姆士急了,“父皇——”

他侧侧头,“如此可人儿,可惜已是八十年代,新闻媒介如许发达,你若再与她来往,纸包不住火呢!比亚翠斯前日取了一张欧洲小报来质问我——(咳嗽)——这个孩子也太不懂事,什么都要摊开来说,也没有人教教她,也难怪,自小没娘照应的。”

占姆士问:“父皇,你怎么说?”

“我?”他沉吟,“我问她:‘假使报上说的新闻属实,你还嫁占姆士不嫁?’她哭了。她太年轻,眼睛里揉不下一粒沙子。”

我非常不忍,叹息曰:“告诉她,我只是黑夜,当太阳升起,一起归于虚无。”

占姆士说:“父皇,我与比亚翠斯之间,实在连多说一句话的兴致都没有。”

老先生又咳嗽一声,“夫妻之间的感情可以培养。”

“我能不能保留宝琳?”占姆士终于开了口。

老先生感喟,“占姆士我儿,马小姐不是被人‘保留’的女人,你如果不能娶她,就得放她走。”

占姆士掩住了脸。

老先生叹息:“占姆士你承继了我的懦弱。”

我忍不住说:“陛下,中国人有两句话,叫做‘大智若愚,大勇若怯’。我认为如果占姆士真的懦弱,他可以象菲腊般一走了之,反正皇室也不能饿死他,吊儿郎当,美其名曰为他所爱的女人放弃一切,而实则上什么也不用做,那多好。”

老先生默然。占姆士紧紧握住我的手。

“陛下,你不必担心,也不必拿话来僵住我,好激我乖乖退出。”

“陛下,你这样的老先生,我见多了,因有点产业——专替儿子挑媳妇,又耙怕儿子不乖,被坏女人引诱。”

他没有出声。

“占姆士,你跟你父亲回去吧。”

“宝琳,你何苦一生气就赶我?”

我绕起双手,“嘿。”无言。

他父亲说:“占姆士,你的‘马球约会’已经太频了,应告结束,切勿拖延,长痛短痛都是一痛而已。”

“说得好!”我怪声喝采,“现在我可以有更衣的机会了吗?”

因心中极端不快,我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

“对不起,马小姐。”老先生站起来,向我欠欠身。

占姆士送了他出去。

我站在床边,也不觉悲愤,只是替自己不值,这位老先生又比惠尔逊公爵高明了,骨子里对我态度却完全一样。

我蹲下提出行李,好好地淋一个浴,收拾细软,大件无当的跳舞衣裳全部留下,换上了旧牛仔裤与T恤,而占姆士亦尚未回来。

他给的首饰全部塞进一只织锦袋中,扔在床角,当我做完了这一切,占姆士还没有回来,他恐怕送他父皇送到天不吐去了。

我抓了那只轻型旅行袋就下楼。

占姆士到此刻最后关头尚未会旅店,在大堂我略作徘徊,十分彷徨。

我走向大门,有人叫我,“马小姐!”欧洲口音。我以为是占姆士,一回头,看到张陌生面孔。我狐疑。

“马小姐,”年轻而轻浮的面孔,不失英俊,“我是太阳报记者——”

“你敢按一下快门,我就功夫你。”我恐吓他。

他扬起手,“听着,马小姐,我不会做令你不快的事。”

“听着,我们可以合作,马小姐,只要你接受我独家访问——”太阳报记者说。

“你听着!”我暴喝一声,“如果你不设法令你自己在十秒种内消失,我便令你后悔一生。”

“啧啧啧,马小姐,大家出来捞世界的人——”他嬉皮笑脸。

忽然之间我的积郁如山洪暴发,我嚎啕大哭,把全身所有的力气贯注到右臂,重力出击,向他的右眼打去,他陡然不防,中了一拳,痛得怪叫,倒在地上。

我疯狂地扑过去扯下他的相机,摔到墙角,跌得稀烂,成为堆烂铁,还未泄愤,我举起脚向他踢去,嘴里骂尽了全世界的粗话:“你这个XXX狗娘养的东西,连你也来侮辱我,XXXXX,老娘让你得了便宜去——(此处删去三十七字)——我也不用活了。”

他被我踢了数脚,站不起来,大叫:“打人哪,来人哪,打死人了——”刚站起来又滑倒在地。

我抹了抹眼泪。

一位优雅的中年妇人鼓起掌来,“打得好打得好,是太阳报吗?大快人心。”

我看她,她有四十多岁了,一张长方脸熟悉十分,我在报上看过她的照片无数次,她正是那位著名的寡妇。

“你是——”

她微笑,“别提名字,我们没有名字。”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将我拉开,是占姆士的保镖,“马小姐,快回房间去,殿下急坏了。”

我只好在地上拾起行李,跟保镖走。

那蹩脚记者的喉咙象受伤的公鸡,他在拼了老命叫:“马小姐,你会后悔,你要吃官司……啊哟——”大概那一拳还叫他痛得吃不消。

占姆士在房内,他铁青着脸。

我坐下,保镖退出。

“你打了人?”他责问我。

“又怎么样?”我反唇相讥,跷起二郎腿。

“你下楼干什么?”占姆士又问道。

“我下楼是因为我有两条腿,我他妈的不是皇家金丝雀!”我拔直喉咙大喊。

他气结,不言语。

“我已把所有的东西还你——”

“宝琳,说再会的时间到了。”

我看着他,“哦。”就这样?

“我要回去了。”

“我明白。”长痛不如短痛。

“宝琳,我送你的东西,请你千万保留。”他恳求。

我木着一张脸,“谢谢你。”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他说。

我点点头。

“我将一个保镖留在此地照顾你。”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

我不出声。

“对不起,宝琳。”他哽咽。

我想说些动听的话,奈何力不从心,只好扬扬手。这样就分手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曾说过,他是那种不到戏完场不肯罢手的人,没想到情势一急,各人还是只顾各人的事去了。

“你不必道歉。”我呆说:“你走吧。”

占姆士沉默良久,当我再转过头来要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我身后了。

他走了,这样静悄悄的,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一去无踪。

我叹一口气,这件事完结得无声无息——原应如此。

电话铃响,我动一动念头,马上跑去接听,那边先是一连串粗话,然后说;“你马上会接到我的律师信。”我呆住。

“你是谁?”我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太阳报记者。什么,打了人就忘了?”

我无精打采,“随便,抓我去坐牢吧,坐终身徒刑,只有好,我也懒得动。”收了线。

有人敲门,我说:“进来。”

来人是占姆士的保镖。“马小姐,”他是一个高大骠型的洋汉,有点怕难为情的样子,“我向你报到。”

我说:“有人要控告我呢,你预备替我接律师信吧。”

又有人按铃。

“是谁呢?”占姆士走了,还这么热闹?

是侍役送来一大束玫瑰花,花束上有卡片,上面写着“你做得好,谢谢你代表我殴打太阳报记者”,那个签名很熟悉。

是那个四方面孔太太送给我的,我知道。我将花搁在一边,她也备受这些小记者的骚扰。

我问保镖:“你叫什么名字?”

“我编号B三,小姐。”

“很好,B三,这里的房租,占姆士垫付到几时?”

“殿下说你可以无限期住下去。”

无限期?我苦笑,我才不要无限期住下去,我要回家。

“如果我要回家呢?”我问。

“我会护送你,小姐,”他答:“一切凭你的需要。”

“我想到楼下的酒吧去喝杯酒,你可以回家去了。”

B三说:“小姐,我奉命保护你。”

“你走开,我不要你在身边罗罗嗦嗦的。”我生气。

“是,小姐。”

我打开门,走到街上,钻进一间叫“可巴克巴拿”的酒吧,挑了一张高座位坐下。

“魔鬼鱼混合酒。”我说。其实我顶不爱喝混合酒,味道永远象廉价香水。但是今天我出奇的闷纳,喝了一种又一种,下意识我是企图喝醉的。

当一杯“红粉佳人”跟着“蚱蜢”之后,再来一个“夏威夷风情”,我就开始觉得人生除死无大碍了。

奇是奇怪明天太阳还是照样会爬起来,一点也不受我狼狈的心情影响。可是在我的小世界里,我一样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视为最伟大的事情。

我有点酩酊,朝酒保傻笑。

“嗨。”有人跟我打招呼。

我转头。

是那个太阳报的记者,又碰见他了,真是天晓得。

“你好。”他说着一坐在我的旁边。

他被我打伤的下巴贴着纱布橡皮胶,样子很滑稽。

“喝闷酒吗?我来陪你如何?”他搭讪。

“你还死心不息?”我诧异的问:“我不会跟你说任何话,你放心,我没有喝醉。”

“你已经醉了,马小姐。”

“你的律师信呢?”我问:“我在等。”

“明早便送到你手中。”他说:“祝你好运。”

我叹口气,“我一生与幸运之神没碰过面呢。”

“如果你给我独家消息,我们可以握手言欢,重归旧好。”

我斜眼看他,夷然说:“真好笑,我干吗要跟你这种人握手,快快走开。”

他颓然,“你们都看不起我。”

“你象一只苍蝇。”我说:“谁会爱上一只苍蝇?”

“你至少可以尝试一下。”

“苍蝇?没可能。”我摇摇头。

看样子他也有点酒意盎然,他说:“看,没有人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很沮丧。

我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自酒吧的高凳上摔下。

他气道:“你这个幸运的小女人,你不知民间疾苦。”

“我不知疾苦?我的疾苦难道还告诉你不成?”

我说:“嘿,给人刮了耳光,我还得装笑脸安慰那个人,问他的手痛不痛,大叫打得好打得妙呢。为了生活,我什么委曲没受过?除了没卖过身,眼泪往肚里吞的次数多得很呢。”

“说来听听。”太阳报记者说。

“我干吗要说给你听?我的苦恼,只有耶稣知道——”我唱将起来,“耶稣爱我万不错,因有圣经告诉我,主耶稣爱我,主耶稣爱我,圣经上告诉我……”

“你喝醉了,马小姐。”是B三的声音。

“B三,我叫你走开,你怎么不走?”我很恼怒。

“马小姐,我护你回去。”B三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

我被他挟持着回旅馆。

我飘飘然只觉得浑身没半丝力气,一下子就沉睡过去。我没有那么好福气睡到天亮,我辈阵阵头痛袭醒,眼睛肿得睁不开来,申吟着滚下床来,抓住床背站好,外头会客室有灯光,我看到B三坐在那里喝牛女乃吃麦维他饼干,一边看电视。

这人真懂得享受,我哼哼唧唧的跑出去,坐在他身边,令他吓了一跳。

“什么片子?”

“雪山盟。”他不好意思,“老片子了。”

“海明威的‘凯利曼渣罗之雪’?”我问。

“是的,小姐。”他有点意外,“你看过这套电影?”

“我独自饿了,有什么吃的?”我问。

“我替你下去买热狗可好,小姐?”他说。

“谢谢你,我实在走不动。”我把头搁沙发背上。

电视声浪很低,我两眼半开半闭的看起电视来。我得回家了,一定要回家,我不能如此崩溃在异乡。

有人推门进来。

“可是你,B三?”我问。

“你跟B三做起朋友来了,啧啧啧。”

我抬头,是爱德华,英俊的爱德华。

“爱德华。”我的救星。

“嘘。”他挤挤眼,一只手指放在嘴唇边。

“你怎么来了?”

“我是爱的仆人,”他念起十四行诗来,“受灵魂的差遣,忠于我的主人……”

“占姆士他——”

爱德华把热狗及牛女乃递给我,面色就转得肃穆了,“宝琳,占姆士后天结婚。”

“我知道。”我咬一口热狗,面包象蜡一样的味道。

“你看上去很凄惨。”爱德华说道。

“两个人当中选一个,”我说:“而我永远是落选的那一个。”

“虽败犹荣,对手太强。”爱德华安慰我。

我马上努嘴,“才怪!你为什么不说形势比人强,没奈何?”我想到奥哈拉,他比我强?滑天下之大稽,我想认输,只怕他随时良心发现,不给我这么委曲——他比我强?天晓得。

“你别气坏了自己,占姆士有他的苦衷。”爱德华说。

我的头更痛了,胸口闷得象是随时要炸开来,巴不得可以杀人出口怨气。

“宝琳,”爱德华说:“我陪你去参观婚礼如何?”

“是前三排的位子吗?我一向坐惯包厢的。”我说。

爱德华凝视我,“宝琳,你的心已碎,何必还强颜欢笑?”

我掩住胸口,“如果心已碎,我又不是比干,如何还活着张嘴说话呢?”

“我陪你走一趟,”爱德华说。

“你这小子,你懂什么?”我说:“婚礼有什么好看?”

“你不想看看她真人?”爱德华问:“看戏看全套呀,见过玛丽皇后,也应见见未来的比亚翠斯皇后。”

我拍一拍手,“说到我心里去,我确是不应该错过这样的好机会。”

“我订了飞机,我保证你没坐过七座位的私人喷射机,来,试一试,什么都有第一次。”

“你真可爱,”我说:“爱德华,谁做你的女朋友,真是好福气。”

他眨眨眼,“可不见得,她们都埋怨我不够专一。”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说。

天蒙蒙亮了。鱼肚白的天空,淡淡的月亮犹挂在一角,象个影子,是爱情的灵魂。

“婚礼完毕,你就该回家了。”爱德华劝我。

“是的。”

“我喜欢你,宝琳,你对占姆士是真心的,不比梵妮莎对菲腊。”爱德华说。

“你这孩子懂些什么,”我叹口气,“梵妮莎对菲腊才好呢,你不明白。”

“你看你,又教训我,我好不容易溜出来见你,你总不见情。”他笑。

“你倒是自由。”我的意思他自然明白。

“比起占姆士,那当然,”爱德华说:“他做人一生跟着行程表:什么时候出生,什么时候结婚,跟谁生孩子,吃些什么,穿那种衣服……他生活很苦恼。”

我岔开话题:“即使是你们的名字,也很受严格挑选,来来去去是占姆士查理士亨利。”

爱德华大笑,“不然叫什么?罗拔王子、艾维斯王子?名字也有格局呀,女孩子当然是玛丽,维多利亚、伊丽莎白,你几时听过有云蒂皇后、吉蒂皇后?告诉你,母亲不喜欢比亚翠斯这个名字呢,大嫂将来还有得麻烦。”

我喃喃说:“真厉害,必也正名乎。”

“你满意啦?她做人也不好过呢。”爱德华说。

我的眼睛刺痛得睁不开来,爱德华带着我与保镖B三上飞机。

那机舱小小,非常舒服,我用药水敷了棉花,覆在眼上休息。

爱德华在一边看图书,他在读一本有关中国名胜古迹的书,他问我:“秦始皇帝为什么要造那么大的坟墓与那么多的陶俑?”

我说:“爱德华,关于中国与关于人性,我不会知道得比你更多。”

“他是一个怪人。”他合上书本下个结论。

“谁?”

“秦始皇帝。”

“天。”我申吟,“我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你为什么不关心一边的事呢。”

“宝琳,我能否问你一件事?”我趋向前来。

“什么事,说吧,别问得太深刻。”我取下眼上的棉花。

“占姆士有没有送过你一只袋表,跟这一只一个式样的?”他自裤带取出他的表。

我看一看,“有,我很喜欢这只表,怎么,你们几兄弟人各一只呀?”

“你说的不错,这是祖父在我们廿一岁的时候送我们的生日礼物,小弟还没有收到呢。”爱德华说。

“你有廿一了吗?”我微笑。

“宝琳,说真的,这件礼物,我们应保留到死的那天,而占姆士却给了你——”

“你想代他讨还是不是?”我一骨碌坐起来,“真噜嗦,从没见过这么小家子气的王子,”我取饼手提袋,掏出整只织锦袋交给他,“拿回去。”

“宝琳,你不明白——”

我瞪大了眼,喝道:“我明白得很,你闭嘴!”

他震惊。

我骂:“你们家,男人全部婆婆妈妈,女人则牡鸡司晨,我受够了。”我闭上眼睛。

我默默数阿拉伯字母,平静下来。呵一辈子对着他们的又不是我,我何必担心,我应当庆幸我只是个观光客。

我紧闭着嘴唇,又一次做了阿Q。

爱德华说:“我知道你生气了,但我情愿看你生气,好过看我母亲生气,我怕她怕得要死。”

我睁开双眼,我说:“你真可爱得要死。”

“请你原宥我们,宝琳,对一只鸟儿解释飞翔是困难的事。”说来说去,他要取回金表。

“这么伶俐的口才。”我诧异。

“不错。”他眯眯笑,“我占这个便宜。”

飞机经过三小时的旅程就到达了,一样又服务员招呼茶水,真是皇帝般的享受,不必苦候行李,经过海关的长龙,我们直接在机场上车。

爱德华还替我挽着行李下飞机哩。他说:“B三会得替你安排住所,明天你可以自由活动,不必跟旅行团行动,我会再跟你联络。”

我问:“菲腊与梵妮莎会来吗?”

“没请他们观礼,如有兴趣,他们可以跟市民站在一起。”

“太过分了。”

“宝琳,我母亲是那种一辈子记仇的人。”

“我呢?”我忽然明白了,“我是怎么可以来的?”

“如果没有母后的懿旨,我敢来见你?”爱德华笑。

“她为什么邀请我?”我问:“向我示威?”

爱德华还是笑。窝脸红了,多么荒谬,她居然要向我示威。

“她尊重你的原因,跟我喜欢你的道理一样,你是这么天真,居然忘了你是占姆士的救命恩人。”

“就因为如此?”我问。

“足够了。”他说:“宝琳,我们明天见。”

“我非常寂寞。”我说:“得闲出来陪陪我。”

“我看看能否出来。”爱德华说:“但别等我。”

“去你的,等你?”我伸长了脖子,骂他。

他笑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