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接连的几天,大家都在筹备婚事。老林和他的妻子来幽篁小筑道过歉,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谦和,和拿着刀子砍人的那晚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吞吞吐吐的,他用一半山地话,一半国语,再夹着一些日语,和章伯母讲了很多很多。他的妻子是个瘦小吧枯的女人,脸上也同样的带着刺青,时间和生活的重担已把她压榨得憔悴苍老,她弯着腰,无限谦卑的向章伯伯和章伯母鞠躬如也,再三的代她的丈夫致歉,而且还带了大批的治疗刀伤的药草来。章伯伯依然面有不豫之色,章伯母却待之以上宾之礼,一再告诉他们:
“这以后,两家就是亲家了,以前的事都不必再提了,将来大家要彼此照顾,做好朋友。”
我不知道老林夫妇是不是完全了解章伯母的意思,但,那次他们的来访总算非常和洽,章伯伯也隐忍着没有发脾气。他们走了之后,章伯母叹口气说:
“唉,世界上的人类,无论哪一个种族,无论是野蛮还是文明,做父母的那份对子女的爱心都是一样的。别看老林凶巴巴的,其实他心里才宠绿绿呢!他说,管她呀,打她呀,还不都是为了保护她!现在,他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就希望绿绿能在我们家做好媳妇,别再成天在山里游荡。唉!”章伯母做了结论:“老林是个粗人,但是,他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婚事的准备很急促,但是,并不很简陋,凌霄现在的卧室被改为新房,一张全新的双人床从埔里运来,蚊帐、棉被、窗帘一概全部换新,还有成匹的衣料也从埔里买来,凌云整天埋在缝衣机上,赶着给绿绿缝制新装,这原该女家做的,可是,绿绿家里太穷了,章伯母就一概包揽。章伯母表示,无论如何,结婚总是喜事,尤其,凌霄是章家的长子,即使是在乡下,也要把婚事办得漂亮些。章伯伯装作对婚事漠不关心,他对凌霄仍然在生气,对绿绿也诸多不满,而且一再强调这门婚事是“门不当,户不对”。不过,当老袁每次去埔里采办时,他总不忘记叮嘱他:“多买些鞭炮回来。”
婚礼被选定在那一个星期六举行,借用山地小学的大札堂,而且是新式的婚礼,新娘将穿一件白缎子的洋装,头上披一块齐肩的白纱。所有山胞村的人几乎都被邀出席,晚间还借山地小学的操场,预定摆十二桌酒席,这可能是山胞村上数年来所绝无仅有的婚礼。
婚礼前好几天,村上的人都在沸沸扬扬的谈论这件婚事了,韦白常把村上的消息带来,他认为这件婚事会打破山地人和平地人的界线,以后,像苦情花那种悲剧是再也不会发生了。总之,村里的人对于章家以盛大的婚礼娶绿绿的事,感到十分快慰和高兴。那是婚礼的前一天,我在蚕豆架下看到凌霄,他正弯着腰在拔除莠草,尽避他即将做新郎,他仍然不放松自己的工作,整个准备婚事的过程里,他都平静,安详,而满足。仿佛他这一生,再没有什么可要求的事了。
“嗨!”我招呼着他:“这似乎不是新郎该做的工作。”
他抬头看看我,微笑的用铲子弄松泥土,拔出野草来。他的神情幸福而愉快。“我喜欢做这些,什么事都不做使我觉得心慌,”他用手拍拍泥土:“这是一个让人安定的好朋友。”
“有什么事让你不安定吗?”我嘴快的问。
“没有,”他犹豫了一下。“我想是没有。”
我在田埂上坐下来,用手抱住膝,默默的审视他。黄昏的天气已不再燠热,落日的余晖遍洒在草原上。我控制不了我的好奇心和我的疑惑。“凌霄,”我静静的说:“你为什么承认那个孩子?”
他迅速的抬起头来望着我,他的眼底有警戒的神色。
“你说什么?”他问。“绿绿没有告诉你?”我说:“我都知道,你不必介意,我绝不会说出去的。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承认这个孩子?你不必要做这样的牺牲。”“牺牲?”他愣愣的说,眼光定定的停在我的脸上。“为什么你说那是牺牲呢?我得到了绿绿,不是吗?”
我愕然的张大了嘴,在这一刻,才了解他爱绿绿竟如此之深,一层敬意从我心中升起,我看清了他的爱情境界,比我和凌风都深刻得多。“难道你对那孩子不会有敌意?”我喃喃的问:“那并不是你的亲骨肉,你或者会恨他。”
“孩子是无辜的,”他宁静的说:“我也不是妈的亲骨肉,她疼我并不亚于凌风,而且,她比爸爸更喜欢我。咏薇,你不会去恨一个孩子的,他们就像小动物般天真无知。”
“对于那个男人呢?你也没有醋意和恨意?”
他停止了工作,把一只脚放在田埂上,胳膊肘支在膝上,托着下巴注视我:“我告诉你吧,咏薇,在我承认那孩子的时候,我以为孩子是凌风的。”“是吗?”我惊异的问。
“是的,你和我一样清楚,凌风有时就喜欢胡闹。当时我想,凌风爱的是你,他是我的弟弟,他的孩子还不也就等于我的孩子,如果我承认了,可以解除他的困难,弥补你们间的裂痕,而我——”他眯起眼睛,望着远方的云和天。“我对绿绿……是不会怪她的,因为她什么都不知道,我不顾一切,也要得到她。”“哦。”我有些明白了。“那么,你会不会恨余亚南?”
他摇摇头,淡然的说:
“世界太大了,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余亚南并不可恨,他只是个可怜的角色,他不能面对现实,也不能面对世界,一生只是找藉口来逃避。这种人生来就自己在导演自己的悲剧,我不恨他,我可怜他——”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也轻视他。”“你怕不怕——”我沉吟的说:“他会忽然跑回来?”
“只怕他明天来胡闹,但他也不是会胡闹的典型,过了明天,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我会保护我的妻子和孩子。”
我知道他不安定的原因了,他怕那个真正的父亲会在婚礼上突然出现,来抢走他的新娘。
“你不用担心,”我说:“余亚南不会回来,如果他会回来,当初他就不会走。而且——”我想起凌云。“他逃开的原因,还不止绿绿一个呢!”“你说什么?”他问。“没什么。”我站起来拍了拍泥土,预备回幽篁小筑。他叫住了我:“咏薇!”“什么事?”“我想——”他沉吟的说:“关于那孩子,不会再有其他的人知道了?”“你放心,”我说:“我绝不会说出去一个字。”
第二天,婚礼顺利举行了。在山地小学的礼堂里,婚礼盛况空前,全村的人都涌了进来,包括孩子和老妇,嬉笑叫闹的声音充满一堂。凌风抱病参加,他已经可以行走自如,只是左臂必须吊在脖子下面,像个伤兵。他笑着对我说:
“没想到那家伙砍了我一刀,竟然还做了我哥哥的岳父!”
新娘出现的时候,引起满屋哄然的议论,接着就鸦雀无声的静了下来。穿着白缎礼服的绿绿,美得像梦里的仙女,罩在白纱下的脸庞,从没有这样宁静柔和过。低垂着头,她缓缓的、庄严的迈着步子,走向她生命中崭新的一页。她头上戴着一圈花环,是凌霄亲手用鲜花为她编起来的,也是凌霄亲自给她戴上去的。她手里抱着一束新鲜的菊花和山茶,脸上淡淡的脂粉增加了她迷人的韵致。她不再是那个迷失在深山里的女孩了,不再是流荡在森林里的女妖,她那样沉静,安详,泰然的走向她的归宿,她已经找到了她的家,休息下她漫游的、疲倦的脚——她停在凌霄的身边了。
结婚证人是韦白,介绍人是临时拉来的两位小学里的教员。观礼的山地人都窃窃私议着那些行礼的规矩,三鞠躬和交换饰物。当一声礼成和鞭炮齐鸣时,我把彩纸对着一对新人头上抛去,那些纸屑漫天飞撒下来,像些五颜六色的小星星,客人们鼓掌欢呼,一对新人手执着手,相视微笑,那些小星星落在他们的头发上,肩上,和衣服上。
我感到眼眶发热,每次看到这种令人兴奋的场面都使我想流泪。依偎着凌风,我满眶的泪水,感动的说:
“多么美!多么好呀!”
他紧挽着我的腰,在我耳边说:
“下一次就轮到我们了,你要怎样的婚礼?”
那一切都是美好的,婚礼之后,在操场中大张筵席,客人们尽兴喝酒叫闹,夜深,大家醉倒在操场上面,就这样沉沉睡去。连月亮和星星,小草和流萤,都跟着他们一起醉了。
深夜,我们回到了幽篁小筑,一对新人立刻进了新房,没有客人跟到幽篁小筑来,无形间省掉了他们闹新房的一关。可是,凌风不肯饶他们,拉着我的手,他说:
“我们绕到他们窗子外面去,我从窗子里跳进去,吓唬他们一下。”“何必呢?”我说:“你也不怕累,你还没有完全复元呢,当心明天又发烧!”“别扫兴!”他拉着我就向外跑,我只得跟着他从大门外跑出去,绕到凌霄的窗子外面。
窗子里面,一定高烧着一对红烛,映得整个窗玻璃都是红的。我们潜到窗子下面,正好听到凌霄在轻轻低唤:
“绿绿!绿绿!”绿绿低应了一声,然后,凌霄的声音在说: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委屈。”
绿绿满足的、长长的叹息,轻声的说:
“凌霄,我现在才知道,我多么爱你呀!”
窗玻璃上,他们两个的头凑拢来,叠成了一个。我拉拉凌风的袖子,悄悄的说:“我们走吧!何必打扰他们呢?”
我们走到竹林旁边,月光如水。凌风突然拥住我,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投到了地下,两个头凑拢来,也叠成了一个。
婚礼的喜悦持续了好几天,一对新人像浸在幸福的酒里,带着喜悦的醉意。章伯伯终于接受了他的儿媳妇,倒也经常满意的点着头,仿佛根本忘记了他曾坚决反对她。章伯母时常会突然陷进沉思里,洗手时就把手浸在水中沉思,做饭时把菜刀停在砧板上沉思,或者,她在回忆她的年轻时代,和她的新婚?我和凌风分润了凌霄他们的喜悦,更深更深的深浸在我们的爱情里。只有凌云——婚礼提醒了她什么吗?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显得特别的沉静。
这天早晨,我在鸽房前面碰到凌云,她正在喂鸽子,看到那些鸽子围绕在她身边,有的停在她肩上,有的站在她手背上,有的绕着她的头顶飞翔,那情况美得像一幅画。我走过去帮着她饱,一些鸽子也聚拢到我身边来,那只有着粉紫色羽毛的“晚霞”在鸽群中特别出色,它使我回忆到第一次发现凌云的恋情,这是一只爱情使者,不是吗?但,那藉着它传信的青年是怎样的人!他值得凌云为他这样一往情深吗?我不能把绿绿的事告诉她,否则,我一定要把她从梦里唤醒。用手托起晚霞,我抚模着它的羽毛,不经心的说:
“这是个好使者,你们怎么想到去利用它?”
她愕然的瞪着我。“你说什么?”她问。“哦,”我想起来了,她从不知道我曾发现过她的秘密。笑了笑,我说:“我才来的时候,就发现这件事了,我并不是有意探求什么,完全无意发现的……”
“发现什么?”她装傻。
“信呀!”我说:“晚霞带给你的信,余亚南的信。”
“信?”她一脸的狐疑,凝视着我:“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些什么!”“好吧!”我叹了一口气:“就算那不是信吧,只是纸条而已,余亚南写给你的纸条!”
“余亚南从没有写过纸条给我,”她的眼睛坦白而真诚。“他也没有什么信给我,我们只是偶尔在竹林里相聚,谈几句话,或者他早上的时候,等我喂鸽子时来找我,有时他也来幽篁小筑坐坐,不过很少。”
“你们没有藉鸽子传信?”我皱起了眉,困惑的望着她。
“藉鸽子传信?”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咏薇,你是在开玩笑吧?我只藉鸽子传过一次信,传给你。”
我完全糊涂了,她的样子不像是隐瞒了什么,而且也没有隐瞒的必要。那么,那张纸条是怎么一回事?我走到鸽房旁边,伸手到晚霞的鸽房里去模了模,什么东西都没有。我知道不会有的,以前我已经检查过一次。如果那张纸条不是余亚南给凌云的,那会是谁给谁的?我愣愣的站在那儿,苦苦的搜索我的记忆,难道——难道——难道我完全弄错了!难道是——“咏薇,你是怎么回事?”凌云迟疑的说:“你在鸽子身上发现过什么?”“哦,”我脑中一团混乱,各种乱七八糟的思想和念头在毫无组织的奔驰着,匆促的,我掩饰的说:“没有什么,大概有人开玩笑。”“开玩笑?怎么开玩笑?”
“有人在鸽子身上绑了张纸条,我还以为是余亚南写给你的呢!”“写些什么?”她好奇的问。
“根本没有写什么,我都记不清了,一定是有人随便写着好玩的,别理它了吧!”凌云对我看看,微微一笑,她是十分容易把这些小事抛开的,立即就释然了。我们继续喂着鸽子,但是,我的心已经不在鸽子身上了。那张纸条不是写给凌云,一定是写给这栋房子里的另外一个人,谁最可能?有种奇异的灵感来到我的脑海里,我觉得满怀惶悚。
“你想,”凌云忽然说:“余亚南还会回来吗?”
我被拉回到现实。“余亚南?”我怔了怔:“你还没有忘记他?”
“一个人能这样容易的忘记她的爱人吗?”她轻声说。“我不以为他还会回来,”我说:“而且,我敢说——”我咽住了,凌云眼里带着固执的深情,小小的脸庞上一片光辉,她是多么痴情!我必须对她泼下满头冷水吗?
“我也知道他不会回来了。”凌云说,脸上有梦似的微笑,眼睛朦朦胧胧的,像罩在雾里。“他不是一只家鸽,他是个流浪者。不过,无论他走到哪儿,我相信,他必定不会忘记我。”
“是——吗?”我碍口的说。
“是的,你信不信?”她望着我:“最近,我想了很多很多,也看了很多很多,看到大哥和绿绿,二哥和你,我想,我了解爱情是什么了。有一天,我或者还会碰到一个人,还会再恋爱,但是,我永不会忘记余亚南,他也不会忘记我,这是一段最纯洁,也最狂热的感情。无论是谁,初恋都在她感情生活里占最重要的位置。”
“我想——”我顿了顿,让她保持她最美的回忆吧,人生不尽然全是美丽的,但她的感情美得像诗,何必用丑恶的真实来击破她的梦?“我想,你是对的,”我终于说了出来:“他不会忘记你的。”她笑了,她的笑容像天边初升的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