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是她!
任放歌一眼就认出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
有多久了?应该快一个月了吧?而他居然还没有忘记她!
那时在百货公司门外的初遇,只觉得她反应非常有趣,与她冷若冰霜的外表完全不搭,那时很想认识她,也有过短暂的交谈……虽然被当成神经病看待,但也算是有过交集了。但这交集不足以展延成相识的第一步,所以他最终只能以陌生人的关系退场。淡淡的遗憾在心里摆荡了许久,想说也许跟她就是萍水相逢的缘份而已。就在几乎忘掉她时,居然又与她不期而遇,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缘份?!
任放歌心里波动着些许雀跃,没想到会在超市里遇见她,想也没想的,便往她的方向走去。
他知道她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一般人不管接近她几次,都会觉得被她的反应冻伤。不过,他不是一般人,还有,他非常想认识她。
走到她身边时,发现她正专注地不知道在看什么,让他忍不住也跟着看将过去……咦,那个站在置物柜边的人好面熟,是不是他公司里的人?对,应该是,是业务部的同事没错,这个同事表现向来不显眼,跟他也没太大互动,所以非常不熟,多亏他有良好的记忆力,不然还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她跟那个同事认识吗?两人是什么关系?
“嗨。”捺下好奇心,他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打招呼。
叶安安心里感到一突,转头看着这个她并不认识的陌生人。想问他是谁的,但是发现那个置物柜边的男人正往她这边看过来,她下意识地说着:“走。”然后率先走进卖场里。
很快走掉的她没看到那男人明显的错愕且惊骇的表情,但任放歌看到了。
那人……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是因为看到她,还是他?在怕些什么?
任放歌双手往裤袋里一插,定定地看着那人一眼,故意回以浅淡且深思的笑;看到那人故作镇定地也回以一笑后,他才转身跟上叶安安的脚步。
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在怕些什么?好像……怕他比较多的样子,以两人虽在同一间公司服务,却不曾有过什么互动的情况来说,那人的反应完全不合理。
“妳认识那个人?”跟上叶安安的步伐后,他开口就是一副老朋友的语气。
“不认识。”她回道。顺手拿起一包胚芽饼干放进推车里。
“可是我发现妳看他看了好久。”她的一脸漠然是否表示着她对那人没有男女之情上的兴趣?
“你好像也看了我很久。”而她也不认识他不是吗?
“可是我认得妳。”这是不同的。
“是这样吗?”没印象。也许真见过也不一定,她记忆力不是太好。“我跟你是同事吗?”
“不是。”会这样问,可以想见这位小姐很少把一些闲杂人放在心上。
“那?”
“上次在路上见过,我们有过短暂的交谈。”也不打哑谜,他就直说了,并报出自己的名字:“我叫任放歌,二十七岁。”
她看了他一眼,没理会他伸过来的手。“所以你不算真的认识我。”
“现在认识了。”他提醒她:“妳还没自我介绍。”
“需要吗?”停下采购的动作,不明白他怎么还黏在她身边,一般陌生人间的寒暄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不是?
“当然有需要。”
“你是推销员?”会对陌生人如此锲而不舍的应该只有业推销员了。
“不是。”他始终跟在她身边,对她的冷淡视而不见。“妳还没告诉我妳的名字。”
“叶安安。”
问到了!任放歌露出俊朗的笑容,再度伸出手,也不管她同不同意,就拉过她的右手握着。
“安安妳好,很高兴认识妳。相逢就是有缘,等一下让我送妳回家吧!”
“不用了。”
“当然要。我们正好可以好好谈一谈刚才那件事。”
哪件事?
“刚才妳所看的那个人,我挺熟的。如果妳好奇的话,我们可以聊聊他,妳看如何?”
这么巧?叶安安心中暗自警戒。
“我不认识他。”
任放歌扬了下眉,很快跟着点头,非常没立场地说着:
“事实上我跟他也不太热,只是同公司而已,连他叫什么名字我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
这人讲话真真假假的不太正经,一直缠着她是什么目的?
没再理会他,径自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的方向走。
认识叶安安的人,都会说她非常冷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
没有人可以在她那张情绪起伏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她在想什么,加上她从不在人群里突显自己的存在感,所以她若不是被周遭的人彻底忽略,就是被人家敬而远之。总而言之,她是一个没什么人缘的人。
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也不能说没试图交过朋友,若有人向她伸来友谊之手,她不会拒绝;不过每一段友情若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自然而然的冷却,极少联络,演变到后来,她的朋友都只是泛泛之交,有时路上遇见了也认不出来。为什么会是这样,她自己也搞不太懂。也许,友情本来就是这样吧。
独来独往是她习惯的生活方式,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不错。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当然也有感到无聊的时候。不过这问题并不大,她很懂得如何排遣寂寞。
她的公寓除了家人之外,从来没有朋友造访过,大多时候这个三十坪的空间都沉浸在寂静里。不过最近情况有点失常,变得吵杂。
这个以她朋友自居的男人打从顺利进入她屋子作客之后,完全不必她客套地说些什么“请把这里当自己家,不必客气”之类的话,他已经自动自发地身体力行起来。
第一次来就帮她泡茶;第二次不请自来,还带了来了水龙头,帮她换掉坏的;然后,今天,他带来两人份的食物,一副来这里野餐的惬意样。
她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有必要跟他好好谈一下她身为屋主的看法,可是却始终找不到恰当的时机切入他的忙碌中,因为打一进来,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
她一边等一边吃他带来的食物——挺好吃的,不趁热吃,走味了多可惜。
他很忙,很难想象有人会忙成这样,总是不断地有朋友来找。是他太受欢迎,还是她的世界与别人真的不一样?在认识他之前,她以为所谓友情只不过是久久想到联络一次,然后就没了,办来手机常常只是装饰用,每个月缴给电信公司的只有基本费,不会再多了,没存在感得让她常常忘了它的存在。
可是他不同,刚才才讲完了老王,马上又来一个小赵,现在又是大头仔,不知道后头还有多少人排队等着与他通电话呢。
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她对任放歌这个人初步的了解。
好不容易,他的手机终于没电、不可能再度响起声音,他才愉快地收起电话,拿过筷子唏哩呼噜地吃着他那一份。
叶安安还没问他特地来她这儿有何指教呢,就见他老兄吃完了午餐,对她道:“好,我们走。”
好什么?还有,哪来的我们?正常人听到他这么说,百分之九十九都会以不可思议的表情问出以上的问题,然后严词拒绝,请他老兄自己走人。不过叶安安的反应一向异于正常人,所以她直觉地应道:
“去哪?”
“上次我们在超市见到的那个人,我请人查了一下,发现他有点问题,既然妳对他也有点好奇,就一同走吧。我们去约会,顺便跟踪他。”说得好生自然。
约会?跟踪?
她想了一下,道:“可是我现在想睡午觉。”每天吃完午饭后,总要小睡一下,假日也不例外。
“嗯……既然如此,那妳睡,我等妳。”
“你不走吗?”
“我不忙的。”拿过随身带来的手提电脑,他道:“趁这个时间,我可以打一些文件。”
“你不能一个人去吗?”她不习惯让人等。
“一个人去了还叫约会吗?”他反问。
也是。她点点头。打消了请他走人的念头,决定进卧房睡觉去,让他自己去打发时间。
她是个社交生活贫乏至极的人,但他不同,他是个交友满天下的人,所以当他这么自在地在别人家打混得如鱼得水,这么地把别人家当自己家待着,好像朋友间的往来就应该这样一般,她也不好说些什么了,因为她是真的不知道跟朋友相处的正确方式。虽然有点奇怪,不过,也许他这样厚脸皮才是正确的,那就这样吧。
不理他,转身走向卧房,反倒是任放歌忍不住叫住她——
“安安。”
才认识没多久的人,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名字叫得这么顺?真是了不起的特异功能,她心里好生佩服。停住步伐,看他。
“让不知底细的人入侵妳的生活,妳完全不感到困扰吗?”对他这么随便当然很OK啦,可是他不得不担心起要是每个阿猫阿狗都能随意来去,那多危险。单身女子独居在外,要警觉点哪!
这安安是神经太大条,还是对他太放心?
“你,任放歌,二十七岁,天空信息的机要主任。”瞧,她是知道他的底细的。
“那是我对妳说的数据,但我也有可能是骗妳的吧?”
“你为什么要骗我?”她有值得他骗的地方吗?
“或许我想对妳骗财骗色,所以造一个假身分,而妳就这么放心地在有陌生人待在妳屋子的情况下说妳要去睡觉?!”
他干嘛脸色这么凝重?好像一个被骗财骗色的人正在现身说法、痛陈斑斑血泪史。
“我会锁门。”
“锁门?”他走到她的房门前,双手扭了几扭,那副看起来坚固耐用的喇叭锁就滑落在他手指间,让他抛着玩了。“在这种情况下,妳如何阻止一个的侵犯?”
其实还是可以,但叶安安没有说,她只是看着他,唇角有着微微的笑意。好淡,但足以让她整张冷然的冰脸霎时发光,显得十分美丽,教他一时不察看呆了过去。
叶安安不太了解他突然发傻的原因,但心底却稳约泛起一抹难以言喻的喜意。没有男人这样看过她,这么直楞楞的眼光,怎么会出现在他这种表情灵活的人脸上?他知道自己现在是这种表情吗7
就算对他还称不上了解,叶安安却是知道对他这种长袖善舞的人来说,“张口结舌”这四个字肯定不在他的字典里,那么,他为什么会看着她看到失神?就为了她笑?想及此,那笑不由自主地扩大了。
“嘿!妳笑了!”
“很稀奇?”
“就跟极光一样稀奇。”可不是,冰冰冷冷的外貌,温度可比南北两极,若是难得的一笑,简直像北极光一样罕见且美丽。
“你一定很不怕冷。”她知道别人怎么看她,一律说她冰冷难以亲近,连家人都常为了她的冷淡而抱怨。虽然并不真切了解自身的性情,但也无意为这样的评语做出改善,由他们去。
“这位小姐,妳的笑容很美,反应也很优,不过,话题带开一下下就好了,接下来回到我们刚才在讨论的正题上。”他正经地顿了顿,见她同意地点头后才道:“请妳告诉我,如果今天我是,而妳的门锁又这么不堪一击的情况下,妳要怎么保护好妳自己?”
她无言看着他。
“没话说了吧?所以说……”
她拿出门后面的木制球棒给他看。他声音顿住。
“……光是这样是不够的……”
她点头,又更往里面走了一点,拿出梳妆台下方的水果刀。
他的声音又消了去。
“……很好,有警觉心非常之好。可是,有刀也不一定敌得过歹徒,力气上面,男人总是……”
这次让他闭嘴的是她从枕头后方拿出来的……超强电流之电击棒。就算是再大尾的歹徒来袭,也只有被电成“焦啊巴”的下场。
“……嗯,还有吗?”他声音涩涩地问。
她点头。
任放歌的嘴巴张了张,想说些什么的,可是最后却选择闭嘴,彻底在这件事上闭嘴。
不说了?还有其他的哦。她扬眉,无言地鼓励他。
他很坚定地摇头,拒绝她的鼓动。
可是她还有没展示完的耶,真的不问了喔?这么快就结束话题,让她好不适应。所以问:
“为什么不再问了?”
“我怕妳接下来拿出来现给我看的,是根本不该出现在善良老百姓家里的东西。”
“例如?”她微笑。
他眼睛在她的香闺内乱扫,一副很谨慎、很小心的“卒仔”模样问:
“妳的床底下没有私藏火箭炮吧?”
任放歌是一个非常随性的人,他从来也无意要当那种交友满天下的人,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地,他的朋友就是很多,就算今天在路上偶遇到一个路人甲,只要他有心要哈啦,通常都能跟陌生人哈啦得立时称兄道弟起来,只差没晓黄纸义桔金半了。
随和,是他给自己的注解。
对于自己这种个性,没有所谓的喜欢不喜欢,人生到目前为止没有因为他为人太好相处而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事,过得还算顺遂。
再者,人家说一皮天下无难事,他个人也相当认同,脸皮不厚一点,今天他就不可能会跟叶安安相识,更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与她混熟,当别人还把她当冰山误会着时,他已经看清她不是冰山,她根本就是介于“神经很大条”、“凡事无所谓”、“总之就是懒”这三种个性之间的一枚奇葩。
就他目前所了解的,叶安安的思考逻辑并不复杂,大多时候直来直往的,没有太多情绪化的东西掺杂在里面,可是有些她不想说的事,怎么套也不会有用的。像现在——
“妳为什么对林鑫文好奇?”这些日子以来,只要时机可以,他都会约她出来跟踪那个形迹鬼祟的同事当作约会;而只要她没事,通常都不会拒绝,好像跟踪别人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一样。
好奇还需要理由吗?她咬下一口可丽饼,看着不远处正在讲电话的男人。
“小姐,妳知道我这句话问过妳多少次了吗?”
她闻言,倒真的算起来了。目前为止,他们共追踪过这个叫林鑫文的人四次,每次他都会佯装不经意地开口对她问。
“四次。”她说出正确答案。
“妳还真的有在算。”败给她。“反正妳就是不信任我就对了,所以这个问题妳才不回答。”
她居然还有胆点头。
“这位小姐,妳就不会说些好听的客套话来敷衍一下吗?”
“你听了不会更高兴。”何必?
“我不该对妳有这方面的期待的,我的错。”他低头自省。
她看他一眼,不搭腔,眼底隐隐泛着笑意。
任放歌很快振作起来,指着不远处的那个被跟踪者说道:
“这个人,目前被列为公司间谍嫌疑犯第一名,我得感谢妳的帮忙。”
“不客气。”虽然不觉得自己帮到他什么,可是他既然这么想道谢,她就收下了。
“我知道妳是扬洋口中那个冰山大姊,可是不明白妳跟林鑫文有什么过节,妳真的什么都不愿透露吗?”
“我知道的没有你多。”这个商业间谍的姓名还是他跟她说的,不是吗?
“对,可是妳那些少少的『知道』里面,有一部份是我所不知道的,妳不愿意跟我交流一下吗?”
不愿意。她的眼神是这么说的。
“妳担心会牵连到扬洋?”这是他唯一想得到的。
“不是。”
“那没道理妳对这件事这么有兴趣。”任放歌还是一副闲聊的表情,并不因为始终套不出话而气馁。
“我没有兴趣。”她老实说着。
“那妳干嘛一直跟我出来跟踪他?”
“你约我不是?”他有失忆症吗?她奇怪地看他。
任放歌一怔!她的想法只是这样吗?因为他约她?
一股要往上冒的喜悦突然被一抹不确定的情绪打断,他忍不住问:
“让我先搞清楚一件事——安安,是不是只要有人约妳,妳都会出来?”
“不知道。”
“为什么会不知道?”
“我的约会很少。”所以不常有拒绝或允诺人的时候。
她平淡的声调里可有一丝落寞?
“最后一个问题,妳跟我出来,是因为反正没别的事忙,还是对我有那么一丝丝的好感?”
“好奇吧。”只是因为这样吧。
“没有一点点好感吗?”他凝视她双眼,想望进她深茶色的瞳仁深处一窥最真实的想法。
“好感……是什么?”他的迫近,让她心口微微一紧,不喜欢这种感觉,于是连回答都开始闪避,不若平常的直坦。
“好感就是……”
“他走了。”她突兀地打断他的说明,指着林鑫文的背影提醒他。
任放歌捧场地跟着看过去,但也只有不到一秒钟的淡瞥,虚应事故而已,马上又转回来。学着她惯有的不说话,只是与她对望。
无言,但两个人在对望时,无言不可能太久,一定会有人败阵下来,只是没料到先开口的人会是她——
“你的目的是他,不追吗?”
“既然妳的兴趣不在他,他对我已无用处。”
她看着他,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虽然有满肚子的好奇,却一时问不出口。
手上抓着已经冷掉的可丽饼,他们之间隔着一张桌子,在这间坐了七成满客人的餐厅里凝望,没有心灵相契的和谐,只有陌生的心乱悄悄逼近。
任放歌,一个不久前还是陌生人的人。
任放歌,后来知道他是扬洋最崇拜的人。
任放歌,她对他的了解不多,一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去加以了解,他就跟其他人一样,对她而言,泛泛的,今天是她的朋友、明天可能又不见去,在她习惯的人际关系里,转眼又成陌路人,很正常,波动不了她心中一点涟漪。
他对她,应该是这样的存在。
可是此刻,她有些慌,因为他的眼光表示着他不满足只是被泛泛的看待。如果不想只是朋友,那他想要什么?
他想要什么,她不可能不知道,当男人这么凝望女人时,他只渴盼着一件事——想要在她生命中占有一席之地,她不可能不知道,若她不知道,就不会如此无措了。任放歌在她眼神即将逃开前,说了:
“安安,让我当妳的男朋友好吗?”
他这辈子第一次对女孩子说出这句话。
说了,就势在必得。
然后,他便以她的男朋友自居了。
生活中多了一个叫“男朋友”的朋友,有什么不同吗?
没有。至少这一个月来,她不觉得日子过得有什么不同。
任放歌会在假日时到她的住处混时间,带来一山零食、一堆VCD,一副要跟她约会的样子,但结果都是她一个人吃、一个人看影片,而他老兄永远都有接不完的电话,除非电池用尽,不然耳根是不会清静片刻的。
在平常的时间,他不会学别人男友那样殷勤地来个温馨接送情,也不会没事打电话说声“好想妳”什么的,他很忙。她对他没有期待,纵使被他讨去了“男朋友”的头衔,她也不认为从此日子会过得不一样。
她还是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回家、一个人看着天空,不同的是,把假日空出来让他来,也等来他。
她不喜欢改变,觉得一切维持现状最好,不喜欢胸口有意料外的震动,那些来得不明不白却又如此理直气壮的心慌。
日子,还是一样,但……
“嘿!妳是……叶安安!”突然,有人叫住她。
叶安安走了好几步才顿住,人来人往的街上,那准确叫出她名宇的女子声音无比陌生,让她几乎怀疑自己听错。
她回身,想看看是谁在叫她,不意却先看到了对面车道上,任放歌正从车子里走出来,他正巧也看到了她,两人都还没能反应过来,事情就发生了——
叶安安只觉得一阵香风往她怀里袭来,差点没撞翻了她,但更过份的还在后头,她——被吻了!
在任放歌的面前,她被一个陌生的女人吻住了唇。